關于取消“重修”的通知
發文:教務處 發布時間:2021-09-14 訪問量:1784
各二級學院:
為進一步嚴格考試紀律、加強學風建設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,嚴格貫徹教育部《關于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與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教職成〔2019〕13號)的文件精神,我校從2021級起,將取消“重修”制度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從2021級起,所有在籍學生所修讀的課程若期末考試不及格,只有一次補考機會,請各二級學院盡快將取消“重修”的事宜告知全體師生。
二、各二級學院應嚴格實施學業預警制度,每學期對學生的學業情況進行統計篩查和及時預警。
三、各二級學院應要求任課教師依照教學大綱和培養方案,因材施教,切實提高課程教學質量。
特此通知。